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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告

日期:2024/10/17 字号:[大][中][小] 视力保护色:

临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关于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告

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,加大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力度,根据甘肃省财政厅、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》(甘财社﹝2019﹞33号)文件精神,决定从10月24日起开始受理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申请对象条件

在法定劳动年龄内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户口为临潭籍,且首次在临潭县境内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人员,包括:脱贫劳动力、退役军人、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、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。

二、申请所需资料

(一)脱贫劳动力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,需提供:

1.申领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;

2.营业执照正、副本复印件;

3.返乡农民工证明材料(村委会出具返乡农民工证明,乡镇加注意见并盖章,是脱贫户的在材料中注明);

4.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(人社局申领、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打印)。

(二)退役军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,需提供:

1.申领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;

2.《退伍证》复印件;

3.营业执照正、副本复印件;

4.返乡农民工证明材料(村委会出具返乡农民工证明,乡镇加注意见并盖章);

5.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(人社局申领、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打印)。

(三)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,需提供:

1.申领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;

2.申领人毕业证复印件;

3.营业执照正、副本复印件;

4.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(人社局申领、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打印)。

(四)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,需提供:

1.申领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;

2.申领人创业前须在人社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;

3.营业执照正、副本复印件;

4.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(人社局申领、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打印)。

(五)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,需提供:

1.申领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;

2.营业执照正、副本复印件;

3.返乡农民工证明材料(村委会出具返乡农民工证明,乡镇加注意见并盖章);

4.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(人社局申领、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打印)。

上述人员必须是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,工商登记注册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以后,有固定的经营场地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。

三、补贴人数及补贴标准

(一)根据《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2024年我局计划受理440份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。我局将严格按照申请人员上交材料的顺序进行逐一登记,登记到440份后将不再受理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。

(二)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,由县人社局审核后,通过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发放补贴资金。

四、申领地点

为确保所有申领人员公平公正,我局共设立了三个受理点,并专门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受理此项工作,请符合条件人员就近申报相关材料。三个受理点分别为:

县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(人社局一楼);

新城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;

冶力关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.申请人必须是临潭户口且首次创业。

2.不得重复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。

3.返乡农民工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返乡农民工创业等内容。

联系方式:人社局就业办公室 0941-3123466

附件: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

临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4年10月1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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